为规范课程与学分认定管理,满足学生多元化学习需求,根据《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学分转换与学分替代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25〕11号)要求,学院成立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负责对本院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学院现将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给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5日
学生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教研办提交书面申诉。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6年6月1日
附件下载: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5-2026学年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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