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关于修订印发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 ,经艺术与传媒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公开评审,候选人均符合评定条件,无异议,同意上报。今按照国家助学金评定流程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4日。
本次国家助学金评定,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与以下部门反映:
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举报电话及邮箱为:0311-89162229,wwwbreeze20250163.com。
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电话/信箱 :631176245@qq.com
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管副院长电话/信箱:987128253@qq.com
附:艺术与传媒学院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