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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传媒学院关于推行班导师制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11-06    作者:人文学院     来源:     点击:

2019年11月5日,河北工程技术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会议由陈辉院长主持,会议对推行“班导师制”进行了讨论。会议决定在19级音乐表演和19级舞蹈表演两个专业试行班导师制。班导师原则上由专任教师担任,班导师职责包括对学生的专业学习进行引导、对学生的专业学习实践进行督促和指导、帮助学生进行学习规划、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大赛等。

班导师制实施细则详见《艺术与传媒学院本科生班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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