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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传媒学院召开舞蹈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

发布日期:2021-06-03    作者:人文学院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各级党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在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下。6月3日,艺术与传媒学院舞蹈表演专业召开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院长陈辉、舞蹈系主任张会改及舞蹈系全体教师参加了会议。此次论证会还邀请了河北省舞蹈家协会主席、秘书长张新茹、河北省舞蹈家协会副主席、石家庄市歌舞剧院院长刘明华、河北省舞蹈家协会副主席、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副院长金暄、河北经贸大学舞蹈系主任吴杨、河北大学舞蹈系主任李志波等五位高校专家和业内专家参与论证。

会上,陈辉院长首先对与会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本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研讨的背景及方案修订工作要求。陈院长指出,舞蹈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指导该专业教育教学活动的纲领性文件,是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要坚持问题导向,人陪修订应充分考虑就业与所学专业的关联度。根据《音乐与舞蹈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舞蹈类专业)》以及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相关文件提出问题,找准问题。建构一个设置科学、有机衔接、特色鲜明的舞蹈表演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张会改主任对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思路及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且详细的汇报。与会专家针对我院舞蹈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纷纷建言献策。

张新茹主席提出教学法、综合能力的培养和终身学习能力培养的重要性,并指出课程设置应把专业职业化、产业化,要重视舞蹈思政课建设,增加采风、实践课让学生走进真正的民间舞,发挥地域优势,扎实做好河北民间舞蹈课程的开发等。刘明华主席介绍了现在学生的就业现状,建议人才培养目标上要培养学生舞蹈组织和编排等综合能力。金暄院长提出课程体系应该是体现动态的,聚焦岗位确定课程体系,课程设置应体现5-8年的职业发展。吴杨主任从第二课堂、社会实践等方面分享了经贸大学的成功案例。李志波主任建议要结合我校环境、发挥工科优势,开设新媒体舞蹈概论等课程。

陈辉院长指出,本次论证会对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舞蹈系要结合学校和专家们对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认真研究,对标国家标准、质量标准的具体要求,进一步修订舞蹈表演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完善课程体系的整体设计,凝练特色,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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